各县(区)科协,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办法》,已经濮阳市科协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8日 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办法 第一章 宗 旨 为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科繁荣,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濮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濮阳市科协)将择优、重点资助濮阳市内开展的学术、科普活动。 第二章 申报单位的范围 1.各县(区)科协,濮阳经济开发区、濮阳工业园区、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承担科协工作的单位(部门); 2.科协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 3.高校科协; 4.市属企事业科协。 第三章 资助的项目类型及额度 1.学术活动及资助额度(单位:人民币元): (1)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高水平的国际性学术活动8~10万;港澳台区域性学术活动3~6万; (2)反映当代科技前沿及学科发展趋势,具有综合交叉性质的全国性学术活动6~8万; (3)结合行业或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而开展的区域性学术活动3~6万; (4)对濮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全市性学术活动3~5万; (5)能够将学术活动与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紧密结合,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积极作用的学术活动2~4万; (6)能充分体现“双百”方针、鼓励学术争鸣,积极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学术活动2~4万; (7)以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界定的单位的名义出版的重要学术专著2~3万; (8)常年编印的以交流学术信息、普及科技知识为主的会刊等2~3万。 2.科普活动及资助额度(单位:人民币元) (1)能够充分体现科协优势,发挥科技人员作用,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普及科技知识有较大影响和社会效益的科普活动项目2~4万; (2)针对科普工作及其发展需要,围绕政策环境、规划计划、能力建设、理论构建、公众科技传播以及效果评估等进行专项研究2~4万; (3)编印科普出版物,包括科普图书、科普音像制品、科普电子出版物2~4万。 以上各种学术和科普活动凡以“濮阳市科协”作为主办、联办、协办、承办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 第四章 评议与审批 1.濮阳市科协成立专门的学术科普活动资助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委员会),负责评审、管理学术、科普活动资助项目。项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受理学术、科普活动资助项目的申请、组织评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学术、科普活动。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报《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并报送活动方案及有关材料。 3.项目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对申报内容反映的申报资格和形式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分管主席审定后,再由项目委员会终审。终审结果将在濮阳市科协网(www.pyskx.org.cn)上公布。 第五章 资助项目的实施与监督 1.项目申请被批准后,项目办与申请单位签订《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协议书》。协议生效后,濮阳市科协将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给受助单位。 2.受助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总结、纪要、参与人员名册、文集、影像资料等报市科协项目办备案。 3.已获批准的活动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执行的应向项目办提出书面报告,获准后可继续执行。无任何原因而未实施的项目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拨款。 4.在活动项目拨款执行后发现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将追回拨款,并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六章 经费来源 1.市科协专项经费; 2.项目办接纳社会捐赠。 第七章 附则 1.具体申报事宜,见濮阳市科协每年下发的通知;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办法》同时废止,市科协项目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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