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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次数:592


 

各县(区)科协,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办法》,已经濮阳市科协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8日

 

 

 

 

 

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办法

 

第一章  宗   旨

为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科繁荣,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濮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濮阳市科协)将择优、重点资助濮阳市内开展的学术、科普活动。

第二章  申报单位的范围

1.各县(区)科协,濮阳经济开发区、濮阳工业园区、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承担科协工作的单位(部门);

2.科协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

3.高校科协;

4.市属企事业科协

第三章  资助的项目类型及额度

1.学术活动及资助额度(单位人民币元):

(1)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高水平的国际性学术活动810万;港澳台区域性学术活动36万;

2反映当代科技前沿及学科发展趋势,具有综合交叉性质的全国性学术活动68万;

(3)结合行业或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而开展的区域性学术活动36万;

(4)对濮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全市性学术活动35万;

(5)能够将学术活动与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紧密结合,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积极作用的学术活动24万;

(6)能充分体现“双百”方针、鼓励学术争鸣,积极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学术活动24万;

(7)以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界定的单位的名义出版的重要学术专著23万;

(8)常年编印的以交流学术信息、普及科技知识为主的会刊等23万。

2.科普活动及资助额度(单位人民币元)

(1)能够充分体现科协优势,发挥科技人员作用,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普及科技知识有较大影响和社会效益的科普活动项目24万;

(2)针对科普工作及其发展需要围绕政策环境、规划计划、能力建设、理论构建、公众科技传播以及效果评估等进行专项研究24万;

3编印科普出版物,包括科普图书、科普音像制品、科普电子出版物24万。

以上各种学术和科普活动凡以“濮阳市科协”作为主办、联办、协办、承办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

第四章  评议与审批

1.濮阳市科协成立专门的学术科普活动资助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委员会),负责评审、管理学术、科普活动资助项目。项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受理学术、科普活动资助项目的申请、组织评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学术、科普活动。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报《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并报送活动方案及有关材料。

3.项目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对申报内容反映的申报资格和形式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分管主席审定后,再由项目委员会终审。终审结果将在濮阳市科协网(www.pyskx.org.cn)上公布。

第五章  资助项目的实施与监督

1.项目申请被批准后,项目办与申请单位签订《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协议书》。协议生效后,濮阳市科协将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给受助单位。
    2.受助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总结、纪要、参与人员名册、文集、影像资料等报市科协项目办备案。

3.已获批准的活动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执行的应向项目办提出书面报告,获准后可继续执行。无任何原因而未实施的项目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拨款。

4.在活动项目拨款执行后发现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将追回拨款,并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六章  经费来源

1.市科协专项经费;

2.项目办接纳社会捐赠。

第七章  附则

1.具体申报事宜,见濮阳市科协每年下发的通知;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濮阳市科协学术科普活动资助办法》同时废止,市科协项目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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