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科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温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领会精神实质,推动入脑入心,寓知于行,进一步创新科普工作方法。  会上,副主席侯志英领学《科普法》,并从《科普法》实施时间、意义、作用、性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科普法》于2002年6月29日公布实施,是我国科普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科普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对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重要影响。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对《科普法》的学习和交流,对《科普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将在今后的科普工作中,切实履职尽责,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和助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4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启动《科普法》执法检查。在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科普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作用、政府领导和组织管理科普工作、社会各界共同承担科普传播任务、科普经费保障和使用、科普资源供给和提供服务、科普人才教育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这次执法检查更是《科普法》实施20年来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通过检验其施行成效,对制定下一步科普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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