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市科协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更加规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任用工作的意见》(濮组[2000]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答辩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由市科协县级领导组成评委会,评委会依照市科协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答辩方案进行评比打分。
二、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答辩人员。
三、答辩前通过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四、组织召开答辩会,由答辩人员从自己的基本情况、为何竞争相应岗位和上岗之后如何开展工作等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五、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待所有答辩人员答辩后,评委根据答辩情况,以满分100分在《答辩评分表》上打分,并签署姓名,然后交由工作人员。
七、计分人员依据每个评委的正式评分表进行汇总,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得分,即为答辩人员的答辩成绩。
八、若中间有弃权者,答辩分为零分。
九、答辩成绩在70分以上及民主测评胜任率达到50%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十、计分、核分及监督人员由市科协党组研究产生。
201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