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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制度
发布时间:2012-03-31 浏览次数:114

  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从制度上保证市科协机关(包括所属二级机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领导制度

  1、主席主持机关全面工作,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科协常委会负责。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机关工作实施领导。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部署,干部任免、大项经费支出等,都要召开党组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在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2、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按照分工,领导分管部室和二级机构完成各项任务。在职权范围内,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部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主持本部室(单位)工作,对主席、分管主席负责。负责组织本部室(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凡科协领导指定牵头部室(二级机构)开展的工作,相关部室(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安排,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 会议制度
  1、党组会议
  由党组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成员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要求召开。
  2、主席办公会议
  主席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各位副主席参加,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决议,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3、机关行政办公会议
  机关行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机关和各二级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汇报总结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月的工作任务;研究解决主席办公会议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中的具体问题;讨论决定需要由政行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有关问题。
  4、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生活会等按党支部相关制度执行。
  5、机关全体会议
  机关全体会议,可根据需要由主席办公会议或主席、副主席决定召开,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6、端正会风,提高效率
  (1)会前要有通知、有准备,一般提前一至二天把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2)各部室和各二级机构提交主席办公会议解决的问题,要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
  (3)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紧紧围绕会议议题,简洁、准确、实事求是地阐明个人意见,但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经作出决定,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集体决定。对讨论的问题,如意见分歧较大,难以进行表决时,可暂缓决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进行表决。
  (4)每次会议都要做好记录。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有关部室和二级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主席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三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定期召开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生活会。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议题。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就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召开时间与具体内容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党组通知而定。
  4、民主生活会前,党组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并进行认真归纳和整理;根据收集的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发言提纲。
  5、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与会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增强团结。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总结工作的会议。
  6、党组书记在与会人员发言结束后,要针对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并对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记录必须是原始记录,并做到真实、完整。内容是:
(1)召开会议的时间;
(2)参加会议人员和缺席人员名单,缺席的原因 ;
(3)会议的主要议题;
(4)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

  四  中心学习组和支部学习制度

  1、中心学习组成员为副县级以上干部,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办公室主任任中心组秘书。
  2、支部学习为全体党员,必要时可分小组学习讨论。
  3、学习内容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党章;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上级科协和科技部门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规定、意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时事政治;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学习内容。
  4、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由党组、支部统一制订学习计划,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并根据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5、中心组坚持每月两天学习时间。每月下旬最后星期四、五为学习时间,一天自学,一天集中学习和讨论。
  6、党支部坚持星期二、五下午学习制度,全体党员参加。
  7、学习时要签到、记录。要专设签到表、记录本,中心学习组成员在参加中心学习组集体学习、讨论时要亲自签到,秘书做好记录。
  8、建立个人学习笔记,记录学习内容,并写心得体会。
  9、坚持请假补课制度。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事后主动在本月内补课。
  10、及时通报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汇报,在本单位内通报,以带动和影响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11、积极开展理论学习研讨。每个中心学习组成员每年撰写1-2篇理论联系实际的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在报刊上发表或在中心学习组内部交流。
  12、建立学习档案。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制度、签到表、记录本、个人学习记录、撰写的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要做到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学习资料、考试成绩表、年度考评结果,都要分类归案,均由中心学习组秘书负责整理保存。
  13、保证学习经费,用于购置必要的学习用品、资料,聘请专家辅导,接受上级培训等。
  14、做好学习参评工作。年度结束后,中心学习组成员及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考评,考评结果记入学习档案。

  五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党组成员和其他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室、直属单位,是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在领导分管其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指导帮助其党建工作,对联系点直接分管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交谈思想、听取意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2、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党组成员和其他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领有关部门人员,每年1—2次深入市级学会、县乡和企业科协,对口帮扶的乡村、企业,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务人民群众这所需,有针对性地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3、党员“责任区”制度
党组、党支部负责人要负责联系本小组党员,部室长要联系本部室干部、党员,层层联系群众,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上级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建立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机关工作环境。推进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4、党员干部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坚持带头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每年至少一次深入扶贫点调查研究,积极为扶持对象提供脱致富信息、技术和项目等方面的帮助。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发扬人道主义风格,开展好送温暖等社会扶助活动。

  六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本议事规则所指的重大事项包括:
(1)重要精神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主要领导的批示、决定的传达,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2)重大决策事项:中长期发展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改革措施、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奖惩措施的确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管理措施的制定;重大改革方案的确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奖励、处分等有关事项的研究;全局或重要工作决策及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3)重要人事事项:机关干部的录(聘)用、推荐、任免、调动或奖惩;机关中层干部的推荐、考核、任免、奖惩;本系统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等。
(4)重大活动事项:本单位开展的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时间较长的活动。
(5)大额资金审定等事项。
(6)关于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意见。
(7)领导班子认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3、领导班子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召集。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应由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同志列席参加。
  4、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在会议研究前应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基层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和专家的意见。
  5、重大事项议事程序:
 (1)会前准备。确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商,并提前三天提出,然后由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需要提交讨论、进行集体研究。
 (2)提前通知。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提前1天告知(送达)应到人员。
 (3)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先根据书面材料,介绍拟研究事项的情况,并作分析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与会成员均应围绕研究事项充分发表意见,阐明自己的观点。主要负责人须认真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述。
 (4)逐项表决。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均应逐项票决或口头表决。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5)结果确定。票决或口头表决结果须有1/2以上应到会成员表示同意,方可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统一思想后再作表决。票决结束后,要严格履行计票人、监票人、会议主持人共同签字手续,然后存档备查。监票人为主管纪检的领导,计票人为办公室主任。
 (6)形成记录。单独形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会议记录,并实行年度编号。除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的决定,并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会 议记录簿须进入年度档案保存 。
 (7)事项公开。凡经班子集体研究通过的事项,其结果一般应在会议决定后以会议纪要等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6、领导班子成员对领导班子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领导班子未形成决议的问题不得透露。会议中各位班子成员的发言情况,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
  7、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用组织名誉或个人随意拍板决策。遇紧急情况,重大事项不能及时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可相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作出处置的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8、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  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机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同志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干部任免、调资、奖惩、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要公开政策和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公开结果,提高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3、在全市科协系统中开展的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如“优秀学术成果奖”、“青年科技奖”、“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年终评比表彰等,要实行“五公开”,做到“四不准”,接受全市科技人员和相关方面的监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者,按照廉洁自律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公开,即:评选条件和方法公开,评选征集时间和范围公开,评选报送程序公开,评选数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四不准,即:不准乱开口子,不准徇私说情,不准越级审批,不准干涉评审组织行使权力。
  4、坚决防止权力商品化,坚决杜绝把等价交换原则引入领导班子的政治生活中,不搞权钱交易,不以权谋私。
  5、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落后生活方式的侵蚀,坚决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反对一切不正之风。
  6、对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子女要进行经常性教育,并约法“三章”,不干扰公务,不代为说情,不假公济私。
  7、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不借机聚敛钱财。
  8、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主要领导和财务领导要加强对会议费和招待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按指定地点就餐,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利用开会之机滥发纪念品。支持财务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
  9、严格执行收交礼品登记制度,按规定向上级写出专门报告。
  10、坚持收入报告制度,要实事求是,认真上报。
  11、不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不违反规定购置移动电话,严格执行话费限额报销规定。
  12、不违控购买高级轿车,不违反规定私自配车。
  13、不假公济私,不私占公共财务。因公临时借用公款,事后要及时归还。
  14、自觉遵守党的干部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任用干部,不得以个人亲疏、好恶提拔使用干部。
  15、定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全面汇报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
  16、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八 机关工作团结协作制度

  1、机关全体同志要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法》,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搞好本职工作。
  2、各部室之间、部室内部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出现差错或失误时,既要互相体谅,又要分清责任;既不能互相包庇,又不能推诿扯皮,互相指责。应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3、科协领导和部室领导都要广开言路,团结群众,依靠群众,重大事情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决定之后要模范带头执行,不允许搞特殊。
  4、全体机关人员要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光明磊落,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说不做对机关、对别人、对工作不利的话和事,对捕风捉影、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的人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5、当同志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时,其他同志应主动承担其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6、各部室要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问题摆在桌面上,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自由主义作风。
  7、机关全体人员都要以大局为重,树立集体荣誉感,不搞“小团体”,真正使科协机关成为一个团结和谐,协调高效的战斗集体。

  九 人事管理制度

  (一)干部任免制度
  1、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的要求,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创新实干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3、任免干部的条件
  (1)任用科级干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⑤正确行使群众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⑥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⑦群众基础好,民主测评有半数以上的赞成票。
  ⑧提任正科级干部,一般应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提任副科级干部,除达到组织部门规定的工作年限外,一般应在本单位工作二年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降免所任职务
  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
  ②拒不执行领导集体作出的决议的;
  ③实践证明决策水平低、组织能力差、工作打不开局面、完不成任务的;
  ④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严重,拉帮结派,思想作风和个人品质不好,群众不信任的;
  ⑤因玩忽职守或在其它活动中造成集体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⑥受到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并有实质性问题的;
  ⑦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4、任免干部的程序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由市科协党组研究拟定所要任免的职位数;
  (2)制定选拔工作方案;
  (3)民主推荐赞成票超过50%、答辩成绩超过60分以上且位居竞争岗位前两名的,经党组研究确定为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写出考察报告;
  (6)党组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任免意见;
  (7)将任免意见进行公示;
  (8)根据公示结果,将任免意见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9)市委组织部审查把关,研究同意后函复;
  (10)党组接市委组织部函复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手续,正式下文任免。
  (二)人员接收和调配制度
  1、接收和调配人员必须以实际工作需要为指针,按照人员编制和人事政策合理接收和调配人员,以充实和调整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我市科协工作的需要。
  2、接收人员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政策,把好人才素质关,除国家政策性接受安置和特需工种或专业外,调入人员应具有所需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对拟调入的人员必须进行认真考察,考察应从政治思想、专业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个人专长,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本人的德才表现。
  4、职工调出或辞职,凭调出手续或本人申请,经领导研究批准并清还有关资财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市科协工作人员内部调整和分工坚持人尽其才、部室平衡、有利工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保证各部室和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6、接受调配人员必须经党组织研究决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核与奖惩制度
  1、考核范围: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在职人员。
  2、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3)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给合的原则;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反馈与修正相结合的原则。
  4、考核方法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成立组织,制订方案,通过个人述职、自我评价、民主评议、领导研究确定相应等次。
  5、考核结果审定后,及时通知本人,对工作中的成绩和优点给予肯定和表扬,对存在的不足和缺点给予批评,同时听取被考核人陈述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和质疑作出说明。
  6、年终考核作为晋职、调资的依据。
  (四)奖惩制度
  1、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获省、市以上荣誉称号的。
  (2)在科协工作方面有所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爱护国家公共财产,节约集体资财有突出成绩,受到全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好评的。
  (4)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
  2、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处罚
  (1)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2)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的。
  (3)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4)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的。
  (5)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的。
  (6)挥霍公款、浪费集体财产的。
  (7)违反社会公德、道德败坏造成极坏影响的。
  (8)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3、奖惩措施依照国家公务员法执行。

  十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财政法规,遵守财务制度并接受审计监督。
  2、财政局划拨的机关包干经费和科普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合理安排使用,逐级审批。除汽车用油外,凡一次性开支超过5000元以上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鼓励各部室争取项目、争取经费、多搞活动。所争取的项目经费除机关留取20%作为活动的公共支出外,归部门支配,专款专用。差额单位、老科协财政包干,争取项目经费全部拨付。
  4、实行限额预算管理。凡一次开支1000元以上的项目,一律由承办单位提前一周编制预算。机关部室预算经分管主席同意后报主管财务主席批准;二级机构预算报分管主席批准。否则不准报销。
  5、因公出差凭会议通知或领导批示方可外出,乘车、住宿、补贴等,要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市内交通费一般不予报销。
  6、机关报销需首先经会计审核报销标准和发票真伪,在审查人签字后,持预算、通知或批示和有效票据,经经手人签字、办公室主任核准、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查、主管财务的主席签字后方可报销。差额单位凭预算、发票经经手人签字、主管财务的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7、公务活动一般用公务卡支付,个人不得因私借支公款。特殊公务确需借支现金的,要经主管财务的主席审批,并在事毕后10日内及时报销归还。
  8、各种报销凭证须经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并加盖监督专用章后,方可报销入帐。

  十一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1、物品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并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物品购置后由保管人员查收,其单据由保管人员签字、登记后方可按财务程序报销;物品由保管人员负责保管和发放,并做到帐、物相符。
  3、凡配发给各位领导、各部(室)的办公用品,都要登记造册并由使用者签订财产保管责任书。
  4、各种贵重设备等固定财产,均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要学好保管的有关知识,进行科学保管。因工作失误造成遗失、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最低赔偿额不少于受损件的原购价。所保管物品均不得私自外借,因公借用时,先检查借用物完好情况,用后随即交还保管员。如借用物出现遗失、损坏情况,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5、凡调出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离岗,必须将个人所用、保管公物交清后,方可办理调动和退休手续。
  6、领取消耗性办公用品时,领取人应在登记本上写明领取时间、物品名称、数量并签名后由保管人员按规定发给。
    7、物品报废或出卖,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按报废或拍卖程序办理,并完善相应的财务手续。

  十二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1、机关上下班实行统一签到制度。由科协领导带班,部室(二级机构)值班,每个部室(二级机构)值班一周。每天值班结束后将考勤结果交办公室备案。每天上午、下午两次签到,作息时间正点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
  2、在机关办公室设置签到台,考勤员提前20分钟到岗。考勤过程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代签补签。由纪检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职工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3、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并及时通报迟到、早退和缺勤人员名单。
  4、办公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外出必须有温馨提示和联系方式。
  5、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岗位责任、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6、因事、因病请假时,须向领导说明原因(请假三天以上时需持请假条,请假条统一交到办公室),待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回岗后要及时销假。
  7、副科级以下人员请假一天者,向部室(单位)领导请假;两天者同时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者同时向主席请假。部室长、副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向主席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假。未经批准不准离岗。部室长以上领导干部请假,需同时告知办公室。
  8、无故不到岗者为旷工;请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亦为旷工;超过原批准假期,必须及时续假,无足够理由不及时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者亦视为旷工。
  9、考勤结果的运用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评办法执行。

  十三 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1、凡以科协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各种重要请示、报告、通报、决定、办法、意见等,行文用“濮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濮科协字〔    〕号。一般业务性文件或平行关系的请示、报告、办法、意见、规定、通知等,行文用“濮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濮科协文〔    〕号,均由办公室审稿把关,上行文由主席签发,下行文由分管领导签发。党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党组书记审核签发。
  各部室的简报、信息等,均由部室拟稿,办公室审核把关。各种文件、简报由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拟稿部室核对、装订、分发、送档。
  2、各部室、二级机构的文件材料,由各部室、二级机构自行输入校对,办公室统一印发。
  3、凡需打印的各类文稿,未经审核签字,打字员不准打印。个人或外单位来我单位打印文稿,一般不予承接,特殊情况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
  4、各部室、二级机构要尽量压缩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必须发的力求语言简练。对于文语冗长、层次不清、重点不突出的文件、简报等,不能签字打印,并退回重写。
    5、机关文印,一般安排在机关文印室。如确需在外印刷,由办公室在文印通知单上签字后,方可在指定印刷厂印刷。办公室凭文印通知单结算费用,无通知单不予结算。       
    6、各部室(二级机构)、党支部、纪检、计生等工作的业务来文、来函均由各部室(二级机构)、党支部负责领取、办理。

  十四  印章管理制度

  1、严格用章审批制度。使用科协印章,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其中人事、财务、经济往来等重大事项用章需由主席签批,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签批;专项工作用章由分管领导签批;日常事项用章授权办公室主任签批。
  2、授权办公室主任签批的用章事项:以科协名义发出的祝贺、一般事务性信函;科协直属单位按规定需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的一般事项;机关或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需办盖章的一般事项;各部室需上报的一般性材料;一般性联系工作介绍信用章。
3、单位印章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各部室印章由各部室负责人管理。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管好和用好印章。
4、印章限定在办公室内使用。确需带出时,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带出人签收后方可带出,用后立即归还。带出期间所有责任由带出人承担。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
5、用章必须登记。每次用印,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备查。记录内容为:用章日期、用章事由、盖印份数、批准人等。

  十五 档案管理制度

  1、机关档案管理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凡属机要文件,都应按规定的范围传阅,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与业务有直接联系者,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批示,分发到各部室传阅。
  3、要加快传递速度,一本文件一般不得停留三天,阅后及时归案。
  4、要建立健全借阅传递登记手续,有借必还。不准将文件乱堆乱放,严禁探亲、访友、游览时携带秘密文件,杜绝失、泄密现象发生。
    5、根据工作需要如需查阅文件和人事档案时,须经主管人事的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件资料管理监督,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业务考核。
  7、档案管理人员对领导签发的意见要及时送交。

  十六 车辆管理制度

  1、市科协机关的车辆是供市科协领导、市科协公务使用的交通工具。
  2、机关车辆首先要保证领导公务用车,未经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派乱用车辆。
  3、节假日用车,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旅游。
  4、车辆燃油实行包干制度,200公里以内每车月燃油量200公升,节约留转下月使用,超支不补。
  5、车辆实行定点包干维修。正常保养每车每年包干5000元,节约转下年使用,超支不补。如需大修,须报经办公室主任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凭修车通知单进厂维修,修理厂凭修车通知单与财会人员结帐。未经批准,费用自理。
  6、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没有出车任务时,须在办公室或在车上等候,不得擅离职守。否则以旷工对待。
  7、市科协机关车辆未经办公室和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外借。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除批评教育外,因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者,费用自理,并扣除驾驶员当月出车补助费,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8、驾驶员要爱护车辆,时常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并按时保养,保持车况运行良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全年安全行驶无事故者,年底保险公司的奖金发放给驾驶员本人。
    9、违章罚款一律由驾驶人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违章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除保险理赔外由驾驶人承担。
  10、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未有公务而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者,责任自负。

  十七 机关卫生制度

  1、各部室(单位)的室内卫生由各部室(单位)自行负责。会议室的卫生,哪个部室(单位)开会,由哪个部室(单位)保洁,平时的卫生及机关开会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保洁。
  2、每天上班前打扫卫生,做到地面和桌、椅、柜等用具无灰尘。
  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
  4、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5、卫生间内不乱涂乱画,手纸入篓,粪便入池。
  6、门窗、墙壁、顶棚、室内死角都要定期清理打扫,做到无蝇、无鼠、无一切害虫。

 十八 机关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1、机关办公电话设置为限制拨出状态,保留一部传真电话,号码为6661196、一部领导电话6661688。
  2、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话费实行包月制,日常工作通话由手机取代固定电话向外拨打。
  3、机关部室发传真、经批准召开的20人以上的会议或活动联系通知,可用6661196。
  4、机关干部职工离岗或调动后,停付包月话费。
  5、手机损坏、丢失等,一律由个人负责。

  十九  机关会议与公务接待制度

  (一)原则和范围
  1、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天数。
    2、接待工作要本着既廉洁俭朴、又热情周到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对口接待。
  3、重大活动和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上级领导、来宾及机关邀请的来访或指导工作的客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
  5、上级各业务单位来人,由办公室接待,各有关部室(单位)负责人作陪。
    6、通知各县区来市办理公务者,由办公室接待。
  7、领导交待的其它接待任务。
  (二)接待标准
  1、住房:厅级领导住套房或标准间;处级及其以下人员住标准间。
  2、就餐:凡来客一律安排在定点宾馆,原则上就近用餐。
公务接待一律用本地酒水及本省烟。
  3、兄弟市、县(区)的县级以上领导带队的团体来访,办公室可安排住宿,由主要领导出面宴请带队领导一次(标准如上),其它费用自理。
  (三)安排程序
  机关各部室有会议或接待任务时,要弄清具体情况,按人数、天数和标准编制预算,由主管主席批准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按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应标准办理。
  陪餐人员由办公室根据主席要求而定,参陪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机关二级机构自己邀请的客人,由邀请单位自己按标准接待。
  (四)结算
  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二十 机关节约及节能降耗制度
    
    (一)减少会议、节约开支
    能不开的会不开,必须开的会要缩小规模,缩短时间,提高质量。严格控制出差、参会次数和人数。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勤俭办事,节约开支,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科普、学术、全民科学素质和支持基层组织工作上,发挥更大地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文字处理
    要严格登记签字制度,尽量节省粉墨、纸张。对草稿打印、复印纸要用正、反面。要严格控制文件数量,以免浪费。
    (三)减少信函
    严格控制发信数量,能用电子网络传递的一律用网络传递。
    (四)节约水、电、暖
    1、防止水管常流水。
    2、室内温度、冬季不能超过20度,夏季不能低于26度。白天不开灯,下班后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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