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我单位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检查评议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第三条 采取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开科协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四条 建立年底评议制度,每年12月下旬,分别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和党员座谈会,对年度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第五条 评议结果要及时向被评议科室、单位反馈,被评议科室、单位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2011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