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濮阳市第十四届优秀学术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人社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投身科技事业,根据《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濮阳市科协、濮阳市人社局决定开展濮阳市第十四届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届评选范围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间发表、交流的优秀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和经县级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优秀研究报告。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专家推荐书》、《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分类表》、获奖证书、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简表》一式15份,另在申报材料档案袋上粘贴《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封面内容。申报人将参评奖项报送至推荐单位(奖项申报人指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限申报3项),推荐单位为县(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 (二)初评 推荐单位成立评委会对申报奖项进行审查并初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有权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及推荐单位推荐资格。推荐单位初评后于2022年5月6日前将《濮阳市第十四届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相关材料及论文、研究报告或成果获奖证书原件报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审验后原件退回,学术专著原件不退(外文论著须同时提交中文译文一份)。 (三)终评 濮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奖项进行终评,并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三、奖项比例 获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50%。其中一等奖20%左右,二等奖30%左右,三等奖50%左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科协、市人社局联合成立濮阳市第十四届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其它 联系电话:6686900 联 系 人:韩贝娟 李旭 通信地址: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三楼321房间市科协学会部 电子邮箱:pyskx@163.com 推荐单位和奖项申报人可从濮阳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及附件。(网址:www.pyskx.org.cn ) 附件1: 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docx 附件2: 濮阳市第十四届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附件3: 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doc 附件4: 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项目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5: 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分类表.docx 附件6: 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简表.doc 附件7: 濮阳市第十四届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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